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照 B 类规划考核指标,认真梳理了学校 2020 年度“创新强校工程”取得的成果,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自评总结,现将我校 2020 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等考核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 2021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8 日共 7 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部门公章。
联系人:郭欣 联系电话: 020-8266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