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7〕2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1.中秋节放假调休时间为9月23日-25日,共三天,其中9月22日(星期六)补上9月25日(星期二)的课。
2.10月1日至7日(1日,国庆节)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补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9月30日(星期日)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