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有关节假日的规定,“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为保障学院的教学秩序和师生顺利开展节日活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公休,5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各部门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各系和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