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调课安排:
4月5日(周五)的课调至4月7日(星期日)。
三、请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教学各部门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要提请全体学生遵纪守法,坚决不参与违法违规的活动,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确保财产和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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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