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各系: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籍注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学籍注册管理的紧急通知》【2011】53号文,现将新学期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学费已缴清的同学,带本人学生证到系辅导员处加盖新学期注册印鉴。
2、凡未缴清学费(包括已批同意缓交)欠费同学,一律到财务处先缴清学费,带财务处收据和本人学生证到系辅导员办理注册。
3、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同学,学院为了不增加学生负担,不影响实习时间分两种方式进行注册:
(1)凡已交齐学费的同学,系辅导员代其办理注册;
(2)欠费生可电汇所欠学费到财务处帐号,凭财务处通知,辅导员为其代办注册手续。
4、本次注册为毕业生办理毕业证最终注册核定,未按时注册而又不向学校作出任何说明,视为放弃学籍处理。
截止日期:2012年3月1日前。
以上安排请各系认真执行,学生处督促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