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处函〔2010〕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习借鉴湖北地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创新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5月中旬举办第三十三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学生处长)高级研修班暨学生工作创新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名额
各普通高校学生处长(或副处长)1名,优先安排2008年以后上岗的处长(或副处长)。
二、研修主题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创新研究。
三、研修方式
以专题讲授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专家讲授、论坛讨论、参观交流等形式,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同时,安排与武汉大学同行进行交流学习,借鉴湖北地区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四、研修时间、地点
研修时间:2010年5月11日—17日;研修地点:5月11日—13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5月14日—17日在武汉大学。
五、有关事项
(一)研修班教学与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武汉大学协助承办。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期学习研修活动,妥善安排好参培人员的工作,保证学员安心学习。学员在学习考察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参加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学习内容和专题考察报告,颁发“结业证书”(报到时请交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在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二)研修班费用:学员每人交纳会议费1030元,学员住宿费、交通费,由各高校按照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件有关规定报销。研修班会务费、资料费、专家授课费等由我处承担。
(三)研修班报到时间、地点:请参加研修人员于5月11日14:00-18:00,前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广州大学城校区)报到(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外环东路178号,电话总机:020-39328328)。
(四)研修班报名及联系方式。请各高校将参加研修班学习人员报名表,于2010年4月30日前传真至教育部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传真:020-85213766),或登陆省教育厅主页(www.gdhed.edu.cn)下载报名表,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基地办公室何老师,020-85213766、15986389094,苏老师15986389097)。
联系电话:020-37628032,020-37627462。
附件:广东高校第三十三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高级研修班报名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