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从 2800 元/生/学年调整至 3500 元/生/学年,学制2.5 年。另外,收取学习平台费 300 元/生/2.5 年,平台费于第一年开学前一次性收取。
二、执行时间
新标准从 2024 级学生开始执行。根据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原则,2023 级及之前的学生继续执行原定学费标准。
三、缴费渠道
学生须在学年初按学校规定时间,通过“华商 E 家”APP 自行缴费。严禁各教学点、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收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如未按要求缴费通道进行缴费的,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本人承担。
公示期为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6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并签署真实姓名、部门、联系电话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创新楼一楼)
联系人:邹洽连 联系电话:020-8266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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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