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根据学院党委工作的总体安排及党校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院定于10月—11月份举办“第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老澳门原料委员会
承办单位:建筑工程系党支部
二、培训时间
10月23日至11月27日
三、培训地点
励志楼C208
四、培训对象
经团组织推荐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对象推选名额分配等相关事项参照院团委《第六期党课培训学员推选方案(暂行)》。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求自觉遵守党校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专业学习和党校培训的关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完成培训任务。
2.、课堂考勤采取签到方式管理,每堂课提前15分钟到场,由各党总支、党支部安排学生负责本系的考勤,于11月27日汇总所有考勤到建筑系黄泽栋老师处。结业考试时,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3、 学员必须按时参加每次学习党培,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积极参加专题讨论,踊跃发言,学员在培训班的平时表现,是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4、根据学员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培训心得和理论考试成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5、参加培训的学员有如下情况者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1) 无故缺课一次;
(2) 请假超过二次;
(3) 未按时上交培训心得;
(4) 结业考试不及格;
(5) 培训期间严重违反培训的相关纪律与考场纪律。
为确保培训有序进行,请各单位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训。
联系人:建筑工程系党支部黄泽栋同志(13631380558/650558)。
附件:第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